北京某制冷设备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年度自行核算的相关数据为: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总额68000万元,应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45800万元,应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925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费用3600万元、管理费用2900万元、财务费用870万元。另外,取得营业外收入320万元以及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收入55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1050万元,全年实现会计利润540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350万元。 2015年2月经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对2014年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发现以下相关问题: (1)12月20日收到代销公司代销5台中央空调的代销清单及货款163.8万元(中央空调每台成本价20万元,与代销公司不含税结算价28万元),企业作为预收账款; (2)管理费用中含有业务招待费280万元、技术研究开发费用120万元; (3)营业外支出中含该企业通过省教育厅向某山区中小学捐款800万元; (4)成本费用中含2014年年度实际发生的工资费用3000万元、职工福利费48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9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70万元; (5)2014年6月10日购入一台符合有关目录要求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务机关确定投资额20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企业确定设备的折旧年限为8年,税法规定折旧年限为10年。 (说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假定不考虑设备的增值税和残值。) 根据所给资料,依据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万元。
- A1274.28
- B1274.90
- C1391.34
- D14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