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某是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的1名房地产经纪人。在一段时间内,甲公司业务繁忙,急需人手接待业务。吕某利用自己的亲戚关系,介绍无房地产经纪职业资格的下岗职工甘某到甲公司工作。甘某得到甲公司聘用后,吕某经常将自己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借给甘某承揽业务。在为业主金某出售二手房的代理业务中,吕某和甘某串通,由甘某假扮买主,以低于市场价5万元的价格买走了金某的房屋,又出售给他人,吕某和甘某共同获得收益。甲公司聘用甘某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包括()。
- AA.给予警告
- B责令改正
- C处1万元以下罚款
- D处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