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某外资持股25%的重型机械生产企业,2012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7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3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3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20万元,销售费用1800万元,管理费用12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700万元。 当年发生的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将两台重型机械设备通过市政府捐赠给贫困地区用于公共设施建设,“营业外支出”中已列支两台设备的成本及对应的销项税额合计247.6万元,每台设备市场售价为140万元(不含增值税)。 (2)向95%持股的境内子公司转让一项账面余值(计税基础)为500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转让收入7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3)实际发放职工工资14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2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30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5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额为5万元。 (4)发生广告支出1542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90万元,其中有20万元未取得合法票据。 (5)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发生研发费用支出200万元(含委托某研究所研发支付的委托研发费用80万元)。 (6)就2011年税后利润向全体股东分配股息1000万元,另向境外股东支付特许权使用费50万元。 (其它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不考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和税收协定的影响。)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照要求(1)至要求(7)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业务(6)应扣缴的营业税税额、预提所得税税额。 (7)计算该企业2012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问题
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解析:
2015年教材: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在进行加计扣除。业务(5)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50%=100(万元)。2016年教材: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业务(5)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80)×50%+80×80%×50%=92(万元)。
分类:税法,注册会计师,会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