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业务(4)所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分录。
资料如下: (1)现金盘盈659元,原因待查。 (2)现金盘盈原因无法查明,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进行会计处理。 (3) 原材料盘亏2070元,原因待查。 (4)经查明,原材料盘亏属于正常损失,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进行会计处理。 (5)盘盈一台未入账的设备,该设备市场价格为48200元,估计的新旧程度为9成新。问题
编制业务(4)所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分录。
参考解析:
企业发生存货盘亏及毁损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应作如下会计处理:扣除残料价值和应由保险公司、过失人赔款后的净损失,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分,计入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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