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最早见诸于法律,是在()。
- A1979年的刑事诉讼法
- B1982年的刑事诉讼法
- C1979年的宪法修改案
- D1982年的宪法修改案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最早见诸于法律,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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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A民事B刑事C行政D治安案件
2、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最早见诸于法律,是在()。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最早见诸于法律,是在()。A1982年的宪法修改案B1982年的刑事诉讼法C1979年的宪法修改案D1979年的刑事诉讼法
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我国刑事诉讼中正确处理公安、检察、法院关系的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我国刑事诉讼中正确处理公安、检察、法院关系的重要原则。A正确B错误
简述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含义。
5、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法法律。A正确B错误
6、下列情形体现了“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是()。
下列情形体现了“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是()。A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B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