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公司为上市公司,2×15年1月1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10000万股。2×15年,丙公司发生以下与权益性工具相关的交易或事项: (1)3月1日,丙公司与另一企业签订合同,约定于4月1日定向增发4000万股普通股作为对价进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7月1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以2×15年6月30日股份为基础分派股票股利,每10股送2股; (3)10月1日,根据经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高级管理人员2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行权时可按5元的价格购买丙公司的1股普通股; (4)丙公司2×15年10月至12月的普通股平均市价为每股10元,2×15年度合并净利润为13000万元,其中归属于丙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20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丙公司每股收益计算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在计算合并财务报表的每股收益时,其分子应包括少数股东损益
- B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股票期权应假设于当年10月1日转换为普通股
- C为进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发行的普通股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入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
- D丙公司2×15年度的稀释每股收益为0.78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