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2年3月31日起对某生产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2012年3月31日,该资产账面原价5000万元,已提折旧3000万元,未提减值;预计使用寿命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改造中发生支出2249万元;替换的账面价值为400万元。该技术改造工程于2012年9月25日交付使用,改造后的资产预计尚可使用1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折旧方法不变。甲公司2012年该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为()万元。
- A126.65
- B127.65
- C134.32
- D13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