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烟排烟系统中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m。
- A1
- B1.5
- C2
- D2.5
防烟排烟系统中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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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在排烟支管上应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A70℃B100℃C250℃D280℃
自然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m。AA.30BB.35CC.40DD.60
防烟分区内;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m。A15B20C30D40
4、防排烟系统的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
防排烟系统的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AA.1.0mBB.1.2mCC.1.3mDD.1.5m
5、运行中应严格监视锅炉排烟温度和飞灰可燃物,发现排烟温度或飞灰可燃物异常升高时
运行中应严格监视锅炉排烟温度和飞灰可燃物,发现排烟温度或飞灰可燃物异常升高时,应立即检查锅炉尾部设备运行情况,防止发生尾部再次()。
排烟系统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m。A1.5B2.5C3.5D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