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低信用风险业务以外,对主要投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小企业客户办理信贷业务应同时追加小企业客户主要投资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客户可例外()。
- A实缴货币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政府出资并控股的担保机构提供保证担保的
- B我行信贷业务采用足值房地产抵押的
- C已提供了AA+级(九级评级)及以上大中型法人客户担保,且第二还款来源经农业银行债权保障度系统测评为“充足级”及以上的
- D按照现有拟订的措施我行信贷风险可控,信贷业务调查、审查及(审议)审批各环节均认为没有必要追加担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