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北京政府的最高审判机构是( )。
- A中央审判所
- B法院
- C高等审判厅
- D大理院
民国北京政府的最高审判机构是( )。
解析:民国北京政府的审判机关分为四级。中央设大理院,是最高审判机关,设院长一人,总理全院事务。下设民事庭和刑事庭,各设庭长一人,推事若干人。审判案件时,由推事五人组成合议庭,以庭长为审判长。选项A不正确,南京临时政府的最高审判机关为临时中央审判所。选项B不正确,说法太笼统。选项C不正确,民国北京政府的司法机构在省设高等审判厅,设厅长一人,下亦设民事庭和刑事庭,由推事三人组成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