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国家条例第三十二条)
- A种植高秆作物、堆放物料、修建建筑物、停靠船只
- B取土、挖砂、采石、淘金、爆破和倾倒废弃物
- C在监测断面取水、排污或者在过河设备、气象观测场、监测断面的上空架设线路
- D其他对水文监测有影响的活动
禁止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国家条例第三十二条)
1、在水文测验保护区范围内,建造房屋等建筑物或从事取土、采石等活动的,水行政主管
在水文测验保护区范围内,建造房屋等建筑物或从事取土、采石等活动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处理?
2、根据《水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下列哪些行为。()
根据《水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下列哪些行为。()AA、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BB、从事影响河势稳定的活动CC、危害河岸堤防安全的活动DD、其他妨...
3、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
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取土等活动。
4、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A行驶车辆B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C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D放置易燃易...
在水工程保护的范围内,禁止从事哪些活动?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等活动。A爆破B打井C采石D维护E取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