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保单,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时间为1997年3月1日。因王某未履行按期缴纳续期保费的义务,此保险合同的效力遂于1998年5月2日中止。1999年5月1日,王某补缴了其所拖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经保险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此合同效力恢复。1999年10月10日,王某自杀身亡,其受益人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王某家人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
- AA.不应该赔付,王某属于自杀行为
- B不应该赔付,王某的保险重新生效日为1999年5月,不满两年
- C应该赔付,王某的保险从投保开始时起,已满两年
- D应该赔付,由于是自杀,退还已缴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