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7年1月1日,甲公司以增发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市价1.6元,每股面值1元)作为对价,从W公司取得乙公司8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另用银行存款支付股票发行费用80万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600万元,公允价值为1800万元,差额由乙公司一项固定资产所引起,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00万元,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甲公司与W公司不具有关联方关系。该项企业合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形成的商誉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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