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是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的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李某是甲公司注册房地产纪人。赵某经过努力使甲公司取得了乙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开发的住宅楼的销售代理权,并签订了销售委托合同。该住宅楼于2013年4月1日通过竣工验收,5月2日陈某购买了该住宅楼的一套现房,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6月1日乙公司将陈某所购房屋交给陈某使用之后;乙公司按规定给陈某办理了房屋权属登记。陈某在拿到《房屋所有权证》后,发现其上记载的楼层有误。陈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的主要内容包括()。
- A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 B交付使用条件
- C甲房地产经纪公司的代理方式
- D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