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二中,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的做法是否正确?应该补报死亡人数几人?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背景资料:某新建工业厂区,地处大山脚下,总建筑面积16000㎡,其中包含一幢六层办公楼工程,摩擦型预应力管桩,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一:在预应力管桩锤击沉桩施工过程中,某一根管桩在桩端标高接近设计标高时难以下沉;此时,贯入度已达到设计要求,施工单位认为该桩承载力已经能够满足设计要求,提出终止沉桩。经组织勘查、设计、施工等各方参加人员和专家会商后同意终止沉桩,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事件二:连续几天的大雨引发山体滑坡,导致材料库房垮塌,造成1人当场死亡,7人重伤。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4小时后向相关部门递交了1人死亡的事故报告,施工发生后第7天和第32天分别有1人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余5人康复出院。事件三:办公楼一楼大厅支模高度为9m,施工单位编制了模架施工专项方案并经审批后,及时进行专项方案专家论证。论证会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在行业协会专家库总抽出5名专家,其中1名专家是该工程设计单位的总工程师,建设单位没有参加论证会。事件四: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时,发现只有公司级、分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记录,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中交底人为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事件二中,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的做法是否正确?应该补报死亡人数几人?事故处
(1)不正确。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h内向事故发生单位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d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2)应该补报1人。(3)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①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②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③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④没有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放过。考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期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
1、事件二中,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的做法是否正确?应该补报死亡人数几人?事故处
事件二中,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的做法是否正确?应该补报死亡人数几人?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背景资料:某新建工业厂区,地处大山脚下,总建...
-
事件二中,施工单位的索赔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背景资料 某公司承建一城市道路工程,道路全长 3000m,穿过部分农田和水塘,需要借土回填和抛石挤淤,工程 采...
-
事件二中,施工单位的索赔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事件二:路基施工期间,有块办理过征地手续的农田因补偿问题发生纠纷,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为此延误工期20天,施...
-
4、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在()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
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在()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报告。A1B5C12D24
-
5、施工单位负责人向安监部门提出的事故报告的内容不包括()。
施工单位负责人向安监部门提出的事故报告的内容不包括()。A事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B事故发生原因C已经采取的措施D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
-
6、事件二中,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的做法是否正确?应该补报死亡人数几人?事故处
事件二中,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的做法是否正确?应该补报死亡人数几人?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