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6月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10万元、增值税税款18.7万元,委托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成5吨香水,支付不含税加工费6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乙企业同类香水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吨,当月加工完毕,甲化妆品生产企业收回全部香水,乙企业按规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甲化妆品生产企业将收回香水的95%用于继续生产高档化妆品,剩余5%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价税合计金额42.12万元。甲化妆品生产企业当月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0万元。已知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下列关于此项业务税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50万元
- B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60万元
- C甲企业10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52.56万元
- D甲企业10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40.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