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夯置换法的处理深度一般不宜超过:
- AA.5.0m
- BB.7.0m
- CC.9.0m
- DD.10.0m
强夯置换法的处理深度一般不宜超过:
根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第6.2.10条,强夯置换法的处理深度由土质条件决定,除厚层饱和粉土外,应穿透软土层,到达较硬土层上。深度不宜超过7.0m。
1、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的处理范围,每边超出基础外缘宽度为()
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的处理范围,每边超出基础外缘宽度为()A为设计深度的1/2—2/3.并不小于3mBB.为设计深度的1/2—1/3,并不小于3mCC.≥1.0m、≥0.75倍基础宽度DD...
采用强夯置换时,承载力检验不宜采用下述()方法。()A室内土工试验B动力触探试验C十字板剪切试验D载荷试验
强夯置换处理夯实地基顶面的高程允许偏差为()mm。AA、±20BB、±30CC、±50
4、换填法的处理深度通常宜控制在多少以内?但也不宜小于多少?
换填法的处理深度通常宜控制在多少以内?但也不宜小于多少?AA.3mBB.5mCC.1.5mDD.0.5m
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的处理范围,每边超出基础外缘宽度为AA.为设计深度的1/2—2/3.并不小于3mBB.为设计深度的1/2—1/3,并不小于3mCC.≥1.0m、≥0.75倍基础宽度DD....
强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取决于()。A夯锤体积B夯锤落距C夯锤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