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债之标的物在债成立时是否特定,债可分为()。
- AA.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B.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C.主债和从债D.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
依债之标的物在债成立时是否特定,债可分为()。
本题考查债的分类,解题时应首先明确分类的标准,然后再予以解答。根据债的标的物的不同属性,债可划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称为特定之债,以种类物为标的的债称为种类之债。在前者,债发生时,其标的物即已特定化;在后者,债成立时其标的物尚未特定化,甚至尚不存在,当事人仅就其种类、数量、质量、规格或型号等达成协议。
根据债的标的是否可选择,债可分为()A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B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C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2、提存是指债务人因( )的原因而无法向债权人给付债之标的物时,债务人可将该标的
提存是指债务人因( )的原因而无法向债权人给付债之标的物时,债务人可将该标的物提交于提存机关。A债权人B债务人自己C第三人D不可抗力
根据债务人给付的标的的性质,债可分为()A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B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C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已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A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B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C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在债的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特定,()。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A典型合同B实践合同C诺成合同D主合同E从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