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x x,男,十九岁。 一天晚上九时许,赵××在某市某某厂门口见陈x等三人骑一辆自行车由西向东而来,误认为是同厂青年,便伸手拦截。陈×等三人误认为赵要抢帽子,便停下来寻找砖头、石块,返回质问。赵即躲进某某厂。后因马路上有人吵架,赵出来围观时,又遇见陈×等人,赵再次回厂躲避,但陈等一起追上质问,赵即向陈等讲明是认错了人,不是抢帽子。-陈不谅解,手持砖块向赵面部猛打,将赵的左上颌及牙齿砸伤,赵随即拔出随身所带大号水果刀向陈猛戳一刀,将陈刺成重伤,陈跑至三十米处倒地,赵当即将其送往医院抢救。赵××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