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分。
- AA.10,10
- BB.10,20
- CC.20,10
- DD.20,20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分。
深圳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为()。A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B每年的3月1日至次年2月31日C每年的6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D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2、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多长时间进行一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多长时间进行一次。()A半年B一年C两年D五年
什么是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4、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B级。
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B级。A0分B1~10分C11~19分D20分及以上
5、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多长时间进行一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多长时间进行一次。()AA、半年 BB、一年 CC、两年 DD、五年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AA.遵纪守法 BB.安全生产 CC.经营行为 DD.运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