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李某在W省A市(非经济特区)永康花园购买商品房一套。2009年8月,李某委托A市天一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出租该住房,经天一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联系,李某与承租人乙某签订了租赁合同,进行了租赁登记备案,租期自2010年9月1日开始,为期两年,实际成交月租金800元。2011年3月,李某欲出售该房屋,又委托天一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实行独家代理销售,经天一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联系,李某与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契约中载明的成交价格为16万元,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价格时,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认为其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通知交易双方进行房地产评估,或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价格18万元缴纳税费,于是李某与王某委托A市春晖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19万元。如果A市春晖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资质为二级,其注册资本应在()万元以上。
- AA.10
- B50
- C100
- D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