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甲公司在办理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以下()情形,应当向主管税务提交《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
- A甲公司间接持有美国一家企业15%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且按照中国会计制度可确认的
- B甲公司直接持有法国一家企业8%的股份;且按照中国会计制度可确认的
- C甲公司原先持有英国一家公司乙公司4%的股份,增持乙公司8%的股份,且按照中国会计制度可确认的
- D甲公司原持有马来西亚一家公司丙公司17%的股份,经董事会决议,减持丙公司9%的股份,且按照中国会计制度可确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