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效日期之后()天内的定期制航行通告不得更改。
- A3天
- B7天
- C15天
- D28天
在生效日期之后()天内的定期制航行通告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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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航总局各业务部门提供向国外发布的法规性资料时,应在生效日期()以前向航行情
民航总局各业务部门提供向国外发布的法规性资料时,应在生效日期()以前向航行情报部门提供,以便进行编辑、翻译、制作和发行。A56天B60天C80天D90天
C系列的二级航行通告应当在生效日期前()发出。A7天B15天C25天D30天
下列哪一种情况应发定期制航行通告:().A跑道因维修需关闭三天B禁区限制区危险区的范围和规定有变动C机场远台停工维修D机场有飞行表演
下列资料中必须按定期制颁发航行资料的是:().A有关空中交通服务程序B减低噪音程序C机场等待和进近程序、进场和离场程序D上述三项
5、定期制航行资料颁发的内容在生效后28天内不得更改,除非:().
定期制航行资料颁发的内容在生效后28天内不得更改,除非:().A有取消航行通告取消之B有代替航行通告代替之C有其他的定期制资料代替之D通知的内容有效期不足28天
6、各有关业务部门凡是需要发布定期制航行通告的,应当在共同生效日期表中选择适当的
各有关业务部门凡是需要发布定期制航行通告的,应当在共同生效日期表中选择适当的生效日期,并且至少在预计生效日期()天前,向同级航行情报部门提供原始资料:().A28天B5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