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保公司”)20X0年1月1日与另-投资者共同组建东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大公司”)。正保公司拥有东大公司75%的股份,从20×0年开始将东大公司纳人合并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1)正保公司20X0年7月20日从东大公司购人-项专利技术用于产品生产,价款984.6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该专利技术出售时在东大公司的账面价值为864万元。 正保公司对该专利技术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净残值为零。 (2)正保公司20×2年9月5日出售该专利技术,收到价款480万元。出售该专利技术时支付营业税66万元。在正保公司20X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专利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应当列报的金额是()。
- AA.615.37万元
- B75.37万元
- C540万元
- D66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