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可用于融资融券的标的证券做出了详细规定,如标的证券为股票的,须符合的条件不包括( )。
- A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 B股东人数不少于5 000人
- C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
- D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可用于融资融券的标的证券做出了详细规定,如标的证券为股票的,须符合的条件不包括(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可用于融资融券的标的证券做出了详细规定,如标的证券为股票的,须符合以下7个条件:(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2)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3)股东人数不少于4 000人。(4)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①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 000万元;②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③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5)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6)股票交易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7)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