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日为2013年3月31日,201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3年3月18日完成。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假设甲公司2012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6.145万元;2012年度实现会计利润1850万元、递延所得税费用18.6万元(假设该金额不包含下列各会计事项确认的递延所得税)。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在2012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发现如下会计事项。 (1)2013年1月1日,甲公司决定改用公允价值模式对出租的办公楼进行后续计量,该办公楼于2010年12月建成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对外出租,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入账价值1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上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该办公楼2012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700万元,2012年12月31日之前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无法合理确定,按照税法规定,该投资性房地产应作为固定资产处理,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按照20年计提折旧。 (2)2013年1月10日发现,甲公司于2012年12月10日与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很可能违约,已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但上年末未作相应会计处理,该合同约定:2013年4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800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150件,如果甲公司不能按时交货,将向乙公司支付总价款20%的违约金。2012年末甲公司准备生产A产品时,生产的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预计生产A产品的单位成本为2200元。按税法规定,该项预计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 (3)2013年1月20日发现,甲公司2012年将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一项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50万元误记为5万元。 (4)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一项供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12年11月份销售给丙公司一批物资。由于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丙公司发生重大损失,丙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要求甲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50万元。该诉讼案件于12月31日尚未判决,甲公司为此确认400万元的预计负债(按税法规定该项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2013年2月9日,经法院一审判决,甲公司需要赔偿丙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甲公司不再上诉,并于2013年2月15日以银行存款支付了赔偿款。甲公司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不考虑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甲公司2012年度应交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 AA.415.15
- B440.75
- C450.50
- D462.50
参考解析:1.事项(1)属于政策变更,因此调整的应该是2013年初报表相关数据。原政策下账面价值=1800-1800÷15×2=1560(万元),计税基础=1800-1800÷20×2=1620(万元),企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620-1560)×25%=15(万元);新政策下账面价值为1700万元,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700-1620)×25%=20(万元)。因此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1700-1560-15-20=105(万元),对于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额为94.5(105×90%)万元。2.事项(2)属于亏损合同,不执行合同损失为5.4(1800×150×20%÷10000)万元,执行合同损失为6[(2200-1800)×150÷10000]万元,预计负债的金额应按两者孰低确定,即应确认预计负债5.4万元。3.正确的处理如下(以"万元"为单位):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预计负债400贷:其他应付款500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00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2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25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5借:盈余公积7.5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54.方法一:甲公司2012年度应交企业所得税=1850×25%+(1800÷15-1800÷20)×25%(资料1)-45×25%(资料3)-25(资料4)-18.6=415.15(万元)方法二:调整后的会计利润=1850-5.4-45-100=1699.6(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4+(1800÷15-1800÷20)=35.4(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8.6÷25%=74.4(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699.6+35.4-74.4=1660.6(万元)应交所得税=1660.6×25%=415.15(万元)事项(1)的会计处理如下: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1700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240贷:投资性房地产1800递延所得税资产15递延所得税负债20盈余公积10.5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4.5事项(2)的会计处理如下: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4贷:预计负债5.4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3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35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645盈余公积0.40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05事项(3)的会计处理如下: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5贷:累计折旧45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1.2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1.25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0.375盈余公积3.37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3.75事项(4)的会计处理如下: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预计负债400贷:其他应付款500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00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2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25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5借:盈余公积7.5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55.调整后的所得税费用=1850×25%-1.35-11.25+100-125=424.9(万元)(6)2013年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年初数=36.145+(1699.6-424.9)×(1-10%)+94.5=1277.8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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