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位于北京市区的A企业进口货物,向海关缴纳增值税15万元、消费税8万元;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实际缴纳增值税40万元、营业税20万元、企业所得税15万元、房产税8万元。A企业当月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万元。
- A7.2
- B8.1
- C9.96
- D12.72
2015年7月,位于北京市区的A企业进口货物,向海关缴纳增值税15万元、消费税8万元;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实际缴纳增值税40万元、营业税20万元、企业所得税15万元、房产税8万元。A企业当月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万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征依据是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城建税税率为7%。所以A企业2015年7月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40+20)×(7%+3%+2%)=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