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1日,B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拍卖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交纳地价款1000万元,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此项目于2013年3月1日动工开发。后因建设资金未到位,直到2014年10月20日仍未进行。对此,()。
- A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 B可以征缴200万元的土地闲置费
- C可以对B公司处以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的罚款
- D既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也不能征缴土地闲置费,更不能罚款
2013年1月21日,B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拍卖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交纳地价款1000万元,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此项目于2013年3月1日动工开发。后因建设资金未到位,直到2014年10月20日仍未进行。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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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经济特区A市B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3年3月1日在A市城市规划区内开始开发
非经济特区A市B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3年3月1日在A市城市规划区内开始开发建设顺丰住宅小区。2015年3月,A市B房地产开发公司由于自身管理工作原因,无法归还开发建设顺丰住宅小区...
2、非经济特区A市B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3年3月1日在A市城市规划区内开始开发
非经济特区A市B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3年3月1日在A市城市规划区内开始开发建设顺丰住宅小区。2015年3月,A市B房地产开发公司由于自身管理工作原因,无法归还开发建设顺丰住宅小区...
3、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城区的一块建设用地,2013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4、非经济特区A市B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3年3月1日在A市城市规划区内开始开发
非经济特区A市B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3年3月1日在A市城市规划区内开始开发建设顺丰住宅小区。2015年3月,A市B房地产开发公司由于自身管理工作原因,无法归还开发建设顺丰住宅小区...
5、非经济特区A市B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3年3月1日在A市城市规划区内开始开发
非经济特区A市B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3年3月1日在A市城市规划区内开始开发建设顺丰住宅小区。2015年3月,A市B房地产开发公司由于自身管理工作原因,无法归还开发建设顺丰住宅小区...
6、非经济特区A市B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3年3月1日在A市城市规划区内开始开发
非经济特区A市B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3年3月1日在A市城市规划区内开始开发建设顺丰住宅小区。2015年3月,A市B房地产开发公司由于自身管理工作原因,无法归还开发建设顺丰住宅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