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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其妻乙和两个孩子丙、丁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


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其妻乙和两个孩子丙、丁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份额8000元。胎儿出生10小时后死亡,这8000元应()。

  • A由甲继承
  • B由乙继承
  • C由丙、丁继承
  • D由甲、乙、丙、丁继承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顺序是: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有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但是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可以适当照顾,应当为婴儿保留份额。本题中婴儿的保留份额在婴儿出生时便属于婴儿所有,婴儿死亡后按照《继承法》,8000元应当由他的母亲乙继承,其他人不参与继承。故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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