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的会计人员,不能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
- A受过刑事处罚
- B在经济管理中受过党纪处分
- C在经济管理中受过政纪处分
- D经常迟到早退
下列()情形的会计人员,不能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
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在对申报人的会计职业道德进行考核时,可以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即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进行打分,使之与其专业学识、工作成绩等的得分一样作为其评审得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可以规定一些关于职业道德规范的否决条款。比如,申报人曾因违法行为而受过刑事处罚;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而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如果申报人存在这些情形,则不能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