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2015年末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收益项目的列报金额。
甲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2014年至2015年有关业务如下: (1)2014年1月1日以竞价方式取得一宗40年的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1 000万元,准备建造自营大型商贸中心及其少年儿童活动中心,2014年4月1日开始建造商贸中心及其少年儿童活动中心。采用直线法计提摊销,不考虑净残值。 (2)2014年2月1日由于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具有公益性,计划申请财政拨款500万元。 (3)2014年4月1日,主管部门批准了甲公司的申报,签订的补贴协议规定:批准甲公司补贴申请,共补贴款项500万元,分两次拨付。合同签订日拨付200万元,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300万元。当日收到财政补贴200万元。 (4)甲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工程完工,大型商贸中心及其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建造成本(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分别为15 000万元和1 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均为3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净残值。 (5)验收当日实际收到拨付款300万元。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