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多个施工单位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 B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C联合体各方的共同投标协议属于合同关系
- D由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业务许可范围
- E联合体中标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说法,正确的是()。
本题考核的是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