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钢厂新建一条250轧钢生产线。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由A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商,负责土建施工,厂房钢结构制作、安装,车问内80吨桥式起重机的安装,设备安装与调试,电仪工程的施工等,建设工期为18个月。 项目的临电策划由项目电气工程师执笔,经项目经理审批后付诸实施。在临电安装过程中,发现其与已有的电力设施互相妨碍,最终根据《电力法》中处理此类事件的基本原则得到妥善处理。 项目的控制使用林德法,其前6个月的统计数据见下表: 根据背景中的数据,分析项目在前6个月的总体情况及第6个月的项目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