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纽约有经常居所的美国公民史密斯在我国境内旅游期间病故,未留有遗嘱,史密斯在美国有别墅一幢,在瑞士银行有存款10亿美元,死亡时其随身遗留物中有美元数千元以及高级相机一部。其居于日本的子女就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起诉至我国某法院,则在本案中可能适用的法律为下列哪项?()
- A美国法
- B瑞士法
- C日本法
- D中国法
在纽约有经常居所的美国公民史密斯在我国境内旅游期间病故,未留有遗嘱,史密斯在美国有别墅一幢,在瑞士银行有存款10亿美元,死亡时其随身遗留物中有美元数千元以及高级相机一部。其居于日本的子女就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起诉至我国某法院,则在本案中可能适用的法律为下列哪项?()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继承。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别墅为不动产,因此根据该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美国法;存款和随身遗留物均为动产,因此应适用当事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本题中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在纽约,因此应该适用美国法。
1、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我国公民乙价值4000元人民
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我国公民乙价值4000元人民币的财物。对本案确立我国耐法效力的依据是( )。A属人原则B保护原则C普遍管辖原则D属地原则
2、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我国公民乙价值 4000元人
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我国公民乙价值 4000元人民币的财物。对本案确立我国刑法效力的依据是( )。A属人原则B保护原则C普遍管辖原则D属地原则
3、一美国公民在我国境内已住满5年,2008年2月其收入如下: (1)在中方企
一美国公民在我国境内已住满5年,2008年2月其收入如下:(1)在中方企业担任职务,月薪8800元人民币。(2)从境外其派遣单位取得工资,月薪折合人民币26825元。(3)特许权使用...
4、居住在美国纽约的美籍华人张扬与中国公民李雯系夫妻。李雯以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
居住在美国纽约的美籍华人张扬与中国公民李雯系夫妻。李雯以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张扬离婚。此案应由哪一个法院管辖?()A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
5、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我国公民乙价值4000元人民
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我国公民乙价值4000元人民币的财物。对本案确立我国刑法效力的依据是()。A属人原则B保护原则C普遍管辖原则D属地原则
6、英国公民史密斯将从英国开往美国的民航客机劫持到了澳大利亚,该飞机的注册登记国
英国公民史密斯将从英国开往美国的民航客机劫持到了澳大利亚,该飞机的注册登记国为法国,根据《海牙公约》,下列哪些国家有管辖权?()AA.法国BB.澳大利亚CC.英国DD.任何第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