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的股份。甲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4年4月2日从乙公司购进一项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的原值为90万元,已摊销20万元,售价100万元。甲公司购入后作为无形资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税法规定该无形资产预计尚可使用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下列有关甲公司2014年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的抵消处理,不正确的是()。
- A抵消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30万元
- B抵消无形资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30万元
- C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375万元
- D抵消多计提的累计摊销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