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应对发行人是否符合股票发行上市条件、发行人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以及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是否适当,明确发表意见。律师发表意见可分为()。
- A肯定性意见
- B否定性意见
- C保留意见
- D拒绝表示意见
律师应对发行人是否符合股票发行上市条件、发行人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以及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是否适当,明确发表意见。律师发表意见可分为()。
律师应对发行人是否符合股票发行上市条件、发行人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以及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是否适当,明确发表总体结论性意见。律师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发表肯定性意见的,应发表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及其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程度。因此,律师的意见可以分为肯定性意见和保留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