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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时,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总价合同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在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时,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总价合同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背景资料】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该写字楼共14层,地上12层、地下2层,总投资约3000万元人民币。该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大空间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缩短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确定了某建筑公司为中标单位。 业主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合同条件中有下列规定: (1)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 (2)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为加快工程进度,允许将工程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 (3)付款方式:开工前首付款10%,月进度款支付进度工程量80%,付至总价80%止付,结算后支付至90%,剩余10%自竣工验收后两年一次性付清,业主承担相应的利息。本工程目前正在施工。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1)本工程由于业主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致使工程开工事件推迟了15d。承包商向业主提出顺延工期15d,窝工费5万元的报告。 (2)钢材价格从报价时的2800元/t上涨到3000元/t,承包方向业主要求追加因钢材涨价增加的工程款。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1.选用总价合同形式不妥当。理由:因为施工图设计未完成,虽然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工程价格随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合同总价无法确定,双方风险都较大。

分类:建筑实务,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