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1年以上、不到()年的纳税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 A2
- B3
- C4
- D5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1年以上、不到()年的纳税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1年以上、不到5年的纳税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