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法目的来看,我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是为了推广规范汉字而立法,原则上并不禁止使用外国文字,但将国际上一些流行的英文名词缩写编入《现代汉语词典》,在合乎法理的同时又显得难合情理。汉语词典本是用来解释汉语词语的意义、概念、用法的工具书,并不应该承担非汉语字词的识读和释义任务。在汉语中,实体运用的非汉语字只有阿拉伯数字,但所有的汉语词典均未提供阿拉伯数字的识读和释义。 下列说法与这段文字相符的是( )。
- A应该把阿拉伯数字编入《现代汉语词典》
- B汉语词典收录“NBA”“GDP”等英文缩写是不合情理的
- C汉语词典只收录汉语词汇才“合理又合法”
- D我国目前的文字立法与现实不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