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当事人()。
- A只能申请变更
- B只能申请撤销
- C当事人申请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销
- D当事人申请变更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撤销的,可以直接予以撤销
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当事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称为“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对于这种民事行为,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也有权请求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1、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
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A3个月B6个月C1年D2年
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A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B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行为C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D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E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A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B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C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D受欺诈、胁迫而实施的民事行为E无权处分的行为
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是()。A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B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C恶意串通的民事行为D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6、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可撤销民事行为,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可撤销民事行为,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该行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为()。A6个月Bl年C2年D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