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的义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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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拟暂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的,应当在暂停或者终止服务()日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拟暂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的,应当在暂停或者终止服务()日前,就业务承接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有关各方。AA、三十;BB、四十五;CC、六十;DD、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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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是指为()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是指为()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第三方机构。A电子签名人B电子认证机构C电子签名依赖方D金融认证中心E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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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提供者对用户的和互联网电子邮件地址负有保密的义务。()
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提供者对用户的和互联网电子邮件地址负有保密的义务。()AA、个人注册信息BB、收入信息CC、所在单位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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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IAP)在网络广告中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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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提供者对用户的个人注册信息和负有保密的义务()
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提供者对用户的个人注册信息和负有保密的义务()A互联网电子邮件地址B收入信息C所在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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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拟暂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的,应当在暂停或者终止服务六十日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拟暂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的,应当在暂停或者终止服务六十日前向()报告,并与其他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就业务承接进行协商,做出妥善安排。AA、中国银监会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