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戊、庚六人对一台挖掘机按份共有。甲的份额是2/3。其余五人的份额各为1/15。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没有特别约定时下列转让挖掘机的行为中有效的有()。
- A甲将挖掘机转让给辛,乙、丙、丁、戊、庚均表示反对
- B甲、乙将挖掘机转让给辛,丙、丁、戊、庚均表示反对
- C乙、丙、丁、戊、庚将挖掘机转让给辛,甲表示反对
- D丙、丁、戊、庚将挖掘机转让给辛,甲、乙均表示反对
甲、乙、丙、丁、戊、庚六人对一台挖掘机按份共有。甲的份额是2/3。其余五人的份额各为1/15。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没有特别约定时下列转让挖掘机的行为中有效的有()。
法律规定,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物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同意,A、B选项都达到上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