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形有( )。
- A本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 B第一次签订建造合同,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 C对价值为200元的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由分次摊销法改为一次摊销法
- D企业将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由先进先出法改为加权平均法
下列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形有( )。
以下两种情形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所定义的会计政策变更:(1)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2)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因此,选项"A、B和C"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在下述两种情形下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1)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要求变更。(2)变更会计政策的外币长期借款余额按期末市场汇率进行调整不属于会计变更。对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