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2日,A市甲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当地“鹏程烟酒商行”货架上摆卖的6个品牌、共计11条卷烟均为外地喷码,货值金额2100元。执法人员依法对这批卷烟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现场制作了《勘验笔录》,并对该商行持证人罗某做了《询问笔录》。罗某承认了店内非法卷烟一部分来源于一个外地烟贩上门送货,一部分来源于自己从B市乙县多个卷烟零售户处收购而来,已售出了大部分。执法人员查阅了该商行记录卷烟的购销存账册,印证了罗某的供述。整个执法过程,执法人员进行了全程摄像,初步掌握了罗某的一些违法事实。甲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的基本方法不包括().
- AA、暂扣
- BB、询问
- CC、拍照
- DD、抽样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