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采用分期收款方式批发商品,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总金额为375万元,本月收回40%货款,其余货款于11月10日前收回。由于购货方资金紧张,本月实际收回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零售商品实际取得销售收入200万元,其中包括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实际取得收入80万元,收购的旧货作价34万元;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180万元、增值税30.6万元,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0.3万元、增值税0.051万元,该税控收款机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已抵扣过进项税)本月发给职工作为国庆礼品,账面成本为4万元。该企业2014年10月应纳增值税为()万元(本月取得的相关发票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 A28.17
- B29.53
- C28.16
- D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