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包括()。
- A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 B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并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 C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并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 D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参考解析:《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①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②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③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④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其中,第②、③项还应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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