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在出售公房时,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 ),该部分专项维修资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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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在出售公房时,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 ),该部分专项维修资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1、按照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在出售商品房时,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资金。A1%~...
2、《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在出售公房时,售房单位按照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在出售公房时,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专项维修资金,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A30%B10%C20%D40%
3、按照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在销售商品房时,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资金。A1%-2...
4、按照原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
按照原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1213号)的规定,在销售商品房时,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 )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资金。A1%~...
5、按照原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
按照原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在销售商品房时,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 )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缴维修资金。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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