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平均学分积点在()以上的学生对个别课程可申请免听
- AA、2.5
- BB、3.0
- CC、3.5
累计平均学分积点在()以上的学生对个别课程可申请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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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修课程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分的()。
免修课程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分的()。AA.三分之一BB.四分之一CC.五分之一DD.六分之一
2、每一学年内,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无论重修与否)累计达到或超过()学分的;在校期
每一学年内,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无论重修与否)累计达到或超过()学分的;在校期间,考试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或超过()学分的,应予退学。A30;30B30;40C20;20D20;30
3、各学期考核未通过课程累计达到或者超过()学分者,给予学业警告
各学期考核未通过课程累计达到或者超过()学分者,给予学业警告AA、17BB、18CC、19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总和。A课程绩点B课程学分绩点总和C平均学分绩点D总学分数
5、学校对学习能力强,学习成绩优秀,学分积点达到()的学生,可以申请部分听课或免
学校对学习能力强,学习成绩优秀,学分积点达到()的学生,可以申请部分听课或免听课程。A3.8B3.6C3.3D3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学生平均学分积点()结算一次。A一学期B一学年C四周D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