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公司向甲公司的开户银行提示付款,甲公司开户银行以甲公司在付款人处的存款不足予以退票。甲公司应承担的责任为( )。
2012年11月5日,甲公司签发一张金额栏为空白的转账支票,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鉴于甲公司当时在开户银行的账户上只有100 000元的存款,因此甲公司出票时另行记载付款日期为2012年11月25日。当日乙公司补记上确切的金额为150 000元。11月8日,乙公司与丙公司在买卖合同中将该转账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11月10日,丙公司向甲公司的开户银行提示付款,甲公司开户银行以甲公司在付款人处的存款不足予以退票。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面1~5题。- A银行应对甲公司处以6000元的罚款
- B银行应对甲公司处以7500元的罚款
- C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2000元的赔偿金
- D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3000元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