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外合资电信设备企业在境内设有甲、乙两个营业机构。2003年、2004年各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见下表(单位:万元,不考虑地方所得税):经审核,该企业选择甲机构为合并申报纳税的营业机构,则2004年该企业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万元。
- AA、37.5
- BB、46.5
- CC、49.5
- DD、61.5
某中外合资电信设备企业在境内设有甲、乙两个营业机构。2003年、2004年各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见下表(单位:万元,不考虑地方所得税):经审核,该企业选择甲机构为合并申报纳税的营业机构,则2004年该企业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万元。
本题两个营业机构,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在盈亏相抵后,无论是低税率的亏损冲抵了高税率的利润,还是高税率的亏损冲抵了低税率的利润,都要用补回的方法解决。故2004年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额:210×15%+(100-80)×30%+80×15%=49.5(万元)。